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促进新时代青年学生成长成才,进一步引导我校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深化对国情社情的认识,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同时为备战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挑战杯”延边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延边大学委员会
协办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武装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社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延边大学学生会、延边大学研究生会
二、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活动宗旨,进一步培养我校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鼓励学以致用,推动产学研融合互促,紧密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
三、参赛对象
凡在2025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四、竞赛原则
(一)作品要求和组织方式: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5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者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申报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单个作品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0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者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或者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
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2025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硕博连读生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情况,前两年可以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后续则不可申报。
3.申报参赛的作品分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类分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详见附件1)。
4.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必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者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必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必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5.2025年“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将另设“红色专项”活动、“黑科技”展示活动、“揭榜挂帅”三个专项赛道,待官方发布后另行通知。
(二)评选方式
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各学院组织专家负责初评后将参赛作品上报校团委;校评审委员会负责预审和终审并提出获奖名单和参加全省比赛名单。
五、参赛方式及推进步骤
本次竞赛分三阶段进行:
1.申报阶段(截止时间:2025年2月27日):各学院要积极宣传,动员广大教师指导学生的项目申报,组织学生开展团队组建、选题、作品设计等工作。各学院需在2025年2月27日前将最终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3一式三份)和《汇总表》(详见附件4)上报到挑战杯组委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354060021@qq.com,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208室(继续教育楼208室)。每个学院上报的参赛作品应不少于5件,每名学生仅限参报一件作品,其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总数的1/2件,集体项目按学历最高者划分。
2.竞赛阶段(2025年3月31日前):校级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进行申报作品的资格及形式审查,根据作品类别、数量,聘请相关专家组成校级竞赛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选拔出优秀作品参加终审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后续阶段(2025年4月1日后):校级竞赛结束后,为进一步营造我校科技创新学术氛围,优秀作品及成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展出,并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吉林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在全省比赛中获奖的作品将有望参加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六、奖项设置
“挑战杯”作品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各等次奖分别约占进入决赛作品总数的10%、20%、30%、40%。
竞赛以学院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团体总分为“获奖作品得分”,最高荣誉为“挑战杯”,授予竞赛团体成绩最佳的理工类学院及人文社科类学院各1个,如遇团体总分并列第一,以获一等奖的数量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一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上报至校竞赛组委会但未通过预审的作品每件计20分。
七、免责声明
组委会将严格保守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参赛者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之间的一切纠纷与组委会无关。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挑战杯”竞赛是为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深化教育改革要求而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载体。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将其列为重点工作抓实抓好。
(二)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要突出竞赛的学术性、科技性和普遍性,各学院要配合校团委做好竞赛的前期宣传动员工作,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要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对于未进入终审决赛的作品要进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指导,帮助参赛学生提高科研能力。
(三)坚持宗旨,完善机制。要坚持竞赛的育人宗旨,将人才培养作为“挑战杯”竞赛的首要目标,不断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型人才激励机制。为参赛项目的转化提供服务,推动学生科技成果与市场等方面实现更加紧密、有效地结合。注重宣传竞赛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和激励更多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
其他参赛事宜请与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咨询。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莫寒
联系电话:0433-2733254
附件: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试行)》(经第十八届“挑战杯”竞赛组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2.《2025年“挑战杯”延边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
3.《2025年“挑战杯”延边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书》
4.《2025年“挑战杯”延边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汇总表》